本篇文章给同学们谈谈康德模拟调研卷六文综,以及康德试卷高三2021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同学有所帮助,不要忘记分享给你的朋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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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的道德哲学(2)
康德的道德哲学篇二
康德道德哲学浅析
摘 要 本文通过对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被称为道德金律的“绝对命令”、道德的三大命题、以及《实践理性批判》中实践理性的对象概念、实践理性的判断力模型论和实践理性辩证论的三大悬设概念的简要阐述与分析,对康德道德哲学进行了细化与整理,为进一步研究康德的道德哲学提供了理论平台。
关键词 道德哲学 绝对命令 实践理性 康德
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康德的道德哲学是从功利主义角度而言的道德哲学,是有利于集体和国家民主的道哲学,所谓“思想离开利益就会出丑”,他的核心思想是牺牲小我,成就大我。道德与法律是不同的,道德从内在要求自我,法律从外在规范自我。对于不同的国家和民族,从利益的角度来看不会存在共同的道德标准,因而道德会成为相对论。康德的道德学从功利主义思考人的价值,从伦理视域来考虑涉及人的善,是对人生存状态的关注,现实又具体。他通过现实案例以及道德情景模拟阐述了先验的、形而上学的、非经验层面上的道德分析,通过德性问题,宗教信仰问题来约束人们的行为。道德与政治有相通之处,康德的道德学对现实状况、道德建设进行思考,解决怎样使人成为有道德的人、纯粹的人。外在的强制灌输只能让人成为权力的奴隶,成为只会听话、服从的人,而道德要实现的是自由的人,至善的人。康德的道德哲学以主体性为基础,以理性为思维方式,以自由与平等为核心的价值理念,构建了独具特色的启蒙现代性道德理论体系,康德是现代哲学的代表,他开启了现代西方哲学的新思路。
1《道德形而上学》基本理念
康德道德哲学是义务论的伦理学,注重的是道德法的普遍存在性,从德性的角度,努力促使道德法更加完善。人类肩负有怎样获取更多知识、掌握真理的道德使命,善恶价值观具有人的主观性,它根据人设定标准,达到的就称之为善,违背的则称之为恶。康德在看过卢梭的论著《爱弥儿》之后对道德问题有了新的认识,认为追求自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在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一书中提到,知识非但没有促进人类的发展,反倒破坏人类,科技进步影响着人们,它促进了邪恶,违反了人的本性。知识不是德性的培养,只有自由才是按照道德法则来实践选择,才是追求幸福的动力。“自由是道德存在的理由”,“道德是自由的认识依据”。他指出:“道德律使人认识到人在实践中事实上是自由的,并反过来确定人的自由是道德律的‘存在理由’,这样一来,自由就由于存在着道德律这一事实而不再仅仅是《纯粹理性批判》中所设想的那种可能的‘先验自由’,而成为了具有客观实在性的‘实践的自由’即‘自由意志’了。”
康德通过《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简要地把道德哲学这一概念从一般大众通俗道德过渡到道德形而上学,最后进入纯粹实践理性,他由先天的理性出发,一直到道德最后必然走向自律作为最终目的。康德所说的“道德律”称为“绝对命令”,指在人类实践活动中,一切支配个体行为的意志所遵守的,具有普遍必然性的道德规律,但它不是指具体的道德规范。康德认为,在自然界中,每一事物都按规律起作用,唯独有理性的东西是按照客观规律的概念,按原则行动,是无条件的,不受任何经验、感性欲望、利害关系条件制约的。绝对命令,即道德考虑的普遍性,是每个人的人性,每个人独立的、自我决定的人格,是本体人、非经验的人、理性的人。作为“绝对命令”的道德律,只有一条,即:要只按照你同时认为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后来这一原则被称为伦理学上的“金规则”或“金律”。它成为一切特殊的、具体的道德规范以及一切日常道德判断的最终根据。其它的道德规范、道德主张乃至道德行为都由此派生,并能够由其进行检验,这即是我们对道德所能言说的最低限度。
在《原理》中康德谈到了道德的三个命题:“第一个命题是:只有出于责任的行为才具有道德价值。第二个命题是:一个出于责任的行为,其道德价值不取决于它所要实现的意图,而取决于它所被规定的准则。第三个命题,责任就是由于尊重规律而产生的行为必要性。”第一个命题限定了道德是人的主观准则,第二个强调了准则是人主观准则中的客观法则,第三个用了“尊重”一词使主客观相统一。“尊重”是通过理性概念产生出来的情感,是规律对意志的直接规定以及对这种规定的意识,尊重的对象只能是规律,尊重对实践规律的“纯粹尊重”――准则,才能使自在之物与现象相连。准则对特殊人具有效用,法则则是任何人对任何情况在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守的;准则的应用是有条件的,法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如一。康德为道德以义务论的视角出现,从形而上学开始为动机,在德国思想上具有法国大革命式的伟大变革。康德谈论的人,是进入社会状态中的社会人,强调了道德法则的普遍性,每个人都参与立法。意志是道德问题的起点,从义务论出发具有一定的道德价值。
2《实践理性批判》基本理念
人的活动无处不存在哲学,不涉及善恶,只要是按本能来做的都隐含着道德评判,只是我们未意识到。实践理性指出,道德不立足经验,而立足超验。从自由产生的绝对命令才是道德法则,而不是由个人产生,一切具有创造性的实践活动,都是先有目的,再创造出合乎理想的理论认识。这是先有道德法则,再有善恶动机,最后产生道德情感的过程,是由一般到具体的过程。道德法则是理论,如果没有行动将只是空谈,道德情感是文明的产物,道德是后天培养的,道德王国来自人的创造。
在《实践理性批判》要素论中康德指出:“我所说的实践理性的对象概念,是指作为自由所导致的可能结果的一个客体的表象。”实践理性的对象是以自由的原因性,也就是善恶概念为前提,“所以,实践理性的唯一客体就是那些善和恶的客体。”康德认为一般实践理性是不纯粹的理性,它的对象能够称得上真正的善的标准,却依赖于纯粹实践理性。康德把这一现象称为“方法的悖论”,即“善和恶的概念必须不先于道德的法则(哪怕这法则表面看来似乎必须由善恶概念提供基础),而只(正如这里也发生的那样)在这法则之后并通过它来得到规定。”如果没有相应的德性,任何能够达到幸福的功利考虑都不能被称之为真正的善。因此,实践理性的对象是通过自由而可能的结果。“对象”是借助行动而生成的诸事态,是行动自身,“自由”是指选择的自由,而不必然是指先验的自由,因为对象不必是纯粹的和自律的意志的对象,后者是先验地自由的。对于善、恶有着三种不同的含义:某些东西出于任意的目的而是善的,也可能出于实际的意图而是善的,或是出于义务性的和必要的意图而为理性存在者自身所主张。因此康德就区分了三种善的类型:即或然的善、实用的善和道德的善。由此可见,对象是一种具有特定禀赋的意志,是能够根据法则和出于对法则的敬重而行为的禀赋。道德行动的唯一目的就是守护法则的统治,任何道德行为都部分地实现这一目的。
判断力是一种将概念或规则运用于具体情形中的技艺或能力,康德认为这种才能是属于天赋智慧的,无法通过对其他规则的学习而改善,就像一个在医学上博学的人可能掌握了相当可观的理论知识,并通晓诸多规则,但唯有那些使原生的天赋获得完善的实践才能使他成为技艺精湛的医师。康德认为,考察一个人如何能说出“这张盘子是圆的”是很容易的,因为盘子的经验性概念就包含了圆这个几何概念,并且我们既能思维一个圆形又能直观一个圆形,但如果要考察一个人如何能说出“太阳晒热了石头”却很困难,因为没有任何可以从中抽象出的,并且能够外在地运用于其上的直观或材料,康德用图型法解决了此问题。对于纯粹实践判断力来讲,此法则是理性的法则,而非知性的法则,并且仅仅直观对它来说却并不充分。根据法则而发生的事件的图型对于该事件的知识来说是必要的,然而,在实践中,法则自身的图型,对于感官经验中的可能事件与并非是自然关联的法则之下的某一原因的联接仍然是必要的。模型也必须能在一切自然概念和应然概念之间充当作为中介的“第三者”。康德充分扩展了作为自然模型的含义,它被视为是通过我们在其中的行动而实现的目的王国。自然自身,而不只是其法则,被认为是一种模型或符号,然而并非是作为道德的目的王国。
在纯粹实践理性的辩证论中康德主要论述了三大悬设,即自由、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这是达到实践理性的最高对象――至善的必要条件。作为实践理性,是从实践有条件的存在寻求实践无条件的存在,再寻求实践理性无条件的对象全体,这是一个有自然追寻自由,有自由追寻人类最终希望至善的过程。达到“至善”的途径是把道德和幸福相结合,但在现实生活中,德性和幸福往往是分离的,二者是二律背反的关系,正如“有德者未必有福,有福者不乏恶徒”。“那至上的善(作为至善的第一个条件)构成德性,反之幸福则虽然构成至善的第二个要素,但却是这样构成的,即它只是前者的那个以道德为条件的,但毕竟是必然的后果。”由此可见,只有德性才是至上的善,是至善的第一条件,而幸福只构成至善的第二要素,并且只有当它被道德制约并作为道德的必要结果时才是这一要素。德性是最终实现意向与道德律的完全适合,实现的圆满条件是灵魂不朽,即有理性者的存在及其人格的无限延续。“所以至善在实践上只有以灵魂不朽为前提才有可能,因而灵魂不朽当其与道德律不可分割地结合着时,就是纯粹实践理性的一个悬设。”幸福是实现自然与意志的全部目标之间的和谐一致,它的圆满完成要依靠上帝存在来作为至善实现的必要条件,唯有上帝才能够赏罚分明,能够掌握德性和幸福之间最恰当的比例。康德把神的存在当作人的道德自由所需要的手段,而不是要把人当作上帝的奴仆,唯有人才是自然万物的主人。人只是因为自身生活的需要才在主观上假定有一位上帝。至善存在必有三大悬设,但意志自由式至善的充分条件,灵魂不朽和上帝存有是至善的必要条件,只有在意志自由条件下至善才是可能的实践对象,只有依附于自由之上的灵魂不朽和上帝存有才具有客观的实在性。
3总结
康德在《实践理性批判》的结论中指出:“有两样东西,人们越是经常持久地对之凝神思索,它们就越是使内心充满常新而日增的惊奇和敬畏:我头上的星空和我心中的道德律。”星空宇宙,广阔无垠,浩瀚无边,在沧海茫茫之中,人只不过是一叶扁舟,无足轻重。把绝对命令作为道德法则,把至善作为必然要求善,把德性作为先验的自由,必然要求与人世间的幸福相匹配。在追求至善的过程中,人达到了绝对的自由,但那只是一种希望,它却依赖于灵魂不朽和上帝存在两个设定。自由只是一种希望,这区别于唯理论所认为的自由必然实现,也不同于经验论所说的完全否定绝对自由,而是让自由承载了新的意义,使其具有了形而上学的特点。康德拥有认识能力,能够领悟宇宙的自然法则,甚至能为自然立法,但他永远也改变不了自然存在的有限性。人不仅是自然的存在更是理性的存在,是理性目的王国中的一员。理性为自己立法,道德法则是意志自律。人能够顽强地抵挡自然法则的束缚与限制,遵从理性自身颁布的命令而行动。当人遵守道德法则而行动时,就摆脱了感性的束缚,具有了超越感性、超越一切自然存在之上的独特尊严。可以说,在现当代,康德道德哲学不仅没有凋谢,反而继续影响着道德哲学的进一步发展,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1] 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M].苗力田,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 康德.实践理性批判[M].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img]康德卷和科教院卷谁的难度大
康德卷。
康德卷是康德公司组织命题,面对的学校更广,主要是四所原直属校(西师附中,南开,巴蜀,八中)统一考试+区县各学校。
重庆高三模拟诊断考试,自16年以来,都是分两种试卷来考:统考卷和康德卷。统考卷为重庆市教委组织命题,主城区(非直属校+九龙坡区的原直属校:一外和育才)所使用。
康德考试是什么
您好,康德考试是一种由德国哲学家康德(Immanuel Kant)提出的考试,旨在测试学生对康德哲学思想的理解。康德考试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哲学论文,要求学生就某一个哲学问题提出自己的观点;另一部分是康德哲学思想的答题,要求学生回答一些关于康德哲学思想的问题。康德考试是一种非常有挑战性的考试,要求学生深入理解康德哲学思想,并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宇宙产生之前有时间吗?| 康德先验哲学对时间的变革
时间究竟是什么?
没有人问我,我倒清楚,
有人问我,我想证明,便茫然不解了。
——奥古斯丁《忏悔录》
时间,对人类有着永恒的吸引力,既有“弹指一挥间”形容时间之快,也有“度日如年”形容时间之慢。
“在宇宙产生之前,有时间吗?”
这是一个困扰物理学的问题,也是令很多人着迷的问题。
如果说在宇宙产生之前有时间,那么时间就是一种独立的,不依附于别的东西而存在的特殊存在,可是所有的事物都是在宇宙产生之后才有的,时间这种特殊存在又是什么呢?
回答没有时间,则会陷入另一种迷思:“天地初开”之前是什么呢?没有时间的存在又是什么样的存在呢?
似乎哪一种回答都不能令人满意。
康德的先验哲学,变革了时间观,作为感性纯直观的时间,给这个问题的思考提供了另一种路径。
虽然宇宙产生于爆炸是非常晚近的理论,然而对宇宙产生之前的困惑,却不是现代科学独有的困惑,在中世纪,这个问题的形式为“上帝在创造世界之前有没有时间?”
时间在古希腊并不成为问题,只有到了后来才变成了问题。
在古希腊,时间被视为一种独立存在的客体,是一种特殊的存在者。
泰勒斯曾说“时间是最智慧的,因为它发现一切。”
这和人们对于时间的日常经验非常吻合,就像人们常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暗示了时间所具有的巨大力量。
用赫拉克利特的话说就是,“时间是一个玩色子的儿童,王是儿童。”
万物在时间中展现,万物因时间而产生,又在时间中消亡。
可是这样一来,在时间中的万物就是变动的,缺少一个恒常的存在。
古希腊哲学寻求“万物的本源”,最开始是从自然界,也就是现象界寻找的,例如泰勒斯的“水”,赫拉克利特的“火”等等。
但是如果整个现象界是在时间中呈现的,而时间又是流逝变动的,这让现象界在时间中摇曳,产生了不确定性。
赫拉克利特说“既存在又不存在”,赫拉底鲁说“人不能踏入同一条河流”,就是对现象变动的表述。
这样的不确定性不符合“本源”的要求,于是从巴门尼德开始,古希腊哲学从现象转向思想求得本源,于是有了巴门尼德的“逻各斯”,柏拉图的“理念”。
一门寻找现象界之外的“本质”的学问,被亚里士多德命名为“现象之后”,就是“形而上学”。
近代,牛顿以物理学的形式为作为特殊存在的时间赋予了“科学”的根据。
寻求“本质”的事情交给了“形而上学”,科学研究的对象是现象界,只要现象界在时间中是确定的,科学的结论就很稳固。
然而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开启了认识论转向,情况发生了变化。
对现象界的认识来自于“思”,这就产生了另一个问题:人是怎样认识现象界的呢?或者说,人可以认识现象吗?
如果认识是来源于经验,那么自然科学就变成了对经验的归纳。例如几何学,是建立在空间之上的,人凭什么从经验中没有的概念(三条线)构造出新的东西(三角形)呢?
经验归纳的问题,容易出现例外。
罗素曾经幽默地形容休谟的问题是“被按时喂养的火鸡,怎么也归纳不出在周三的晚上要被杀掉。”
在澳大利亚发现黑天鹅之前,人们的经验中天鹅都是白的。
一旦取消了时间和空间的绝对性,就无法保证人与现象界之间稳固的联系,休谟的破坏力凸显——因果关系只是习惯联想,没有什么必然性可言,科学大厦摇摇欲坠。
如果时间有着绝对实在性,是自在的存在,科学倒是有了可靠的基础,在时间中的人也和现象界都有同样的规律,因此也得以认识现象界。
但这种作为绝对存在的时间就是“万物之王”,在时间里的人,也和物一样,受因果律的约束,没有自由可言。
时间变成了人的存在方式,一切都遵循时间的安排,取消了人的自由。
似乎很难有两全其美的答案。
“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都是康德的心头好,他既不愿意看到科学受到质疑,更不愿意牺牲人的自由,他的先验哲学意图拯救“现象”,捍卫“自由”,把时间变成了”人的时间”。
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区分了现象界和物自身。
人只能认识物自身在现象界的显象,而物自身本身,则是不可知的。
知识与对象发生关系,是一种直观。
而人通过对象的刺激心灵产生表象的能力,叫感性。
借助于感性,对象才能被给予,也就是说,感性才能提供直观,才能让我们认识对象的表象。
而直观经过思考,就产生概念,这个能力,康德称之为知性。
一切显象都是在现象界显现的,但人们认识显象的方式,是先天存在在心灵中的。
所谓“先验哲学”,就是探讨在经验之前,在认识事物之前,人的脑子里“先天”地装着的那些东西。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东西,人才能如此这般地认识事物。
虽然现代科学模拟了动物眼中的世界,但这种“模拟”也是建立在人对世界的视觉之上的,人永远不可能真正知道家里的猫和狗是怎样看待共处的这个空间。
所以人认识世界的原则是先天的,这种原则并不属于后天的感觉,而是感性的纯形式本身。
有两种作为先天知识的原则的感性直观纯形式,那就是时间和空间。
作为感性直观纯形式,时间是被先天地给予我们的。
唯有在时间之中,一切现象界的事物才得以显现。
因此,时间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人的内化的时间。
在《星际穿越》里,主人公来到了五维空间,那里的时间也是可见物。
所以时间-空间只有对人类才是这样的形式,是人的内感官的纯形式,并不是外部物体的规定,而恰恰是时间这种纯形式,才让我们如此感觉到物体。
时间仅是人的直观的主观条件,离开了人,时间什么也不是。
对于宇宙产生之前有没有时间这个问题,康德也给出了回答:
没有独立于人的绝对性时间存在,在宇宙产生之前, 在人之外,没有时间。
既然时间和空间是被人先天赋予的内在的感性直观形式,就为认识现象提供了条件,在《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论证了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而科学知识都是先天综合判断,即既增加新内容,又能提供普遍必然性。
因此,康德的哲学也被称为“先验哲学”。
康德对时间的变革,不只巩固了科学的基础,还给人的自由留下了足够的位置。
对于现象界的人而言,人也是时间内的存在。
但时间并不是人唯一的存在方式,人还有非时间的存在方式——自由的存在。
作为有自由意志的存在,人又属于本体界。
与其说康德为“信仰”留下地盘,不如说康德为人的自由提供了护盾,维护了人的尊严。
既然人的自由意志并不受时间约束,就不存在“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一切,都是你自己作出的选择。
康德虽然对时间作出了主体化的努力,却依然把时间限定在现象界,与人的自由没有任何关系,人被分成现象(时间)世界和本体(自由)世界的存在。
然而实际上这两个世界对于人来说是一个整体性世界,并不存在两个世界的叠加,所以后来海德格尔那里的人(此在)就置于世界的整体性之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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